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在岗员工。第三条 奖惩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第四条 奖励一、公司对员工的奖励有: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年度评优。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3、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4、热心服务,有书面表扬者;5、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的参与者;6、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7、出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者(如月度销售任务等);8、其他类似情形。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奖励: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公司资产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2、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害后修复工作勤勉,减少公司损失者;3、维护公司权益、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4、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