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数量急增,但由于我国的立法框架对工程款问题的调控比较薄弱,以及社会诚信体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阶段建设单位以各种手段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但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负担,也极大的破坏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现笔者结合本人办理相关案件的体会,就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拖欠工程款进行探讨。 一、减少产生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1、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现阶段决大多数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格式范本,该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格式严谨,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双方均要认真详细的填写,不要留有空白;对于不需要填写的地方,要删除或写“无”;工程有指定负责人的,应让指定的负责人本人在合同上签字,并明确其权利义务;对于合同中不完善的地方,双方要及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等。总之,施工企业要严把合同签订关,从源头上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