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研究院职称管理作业指导书9.1 概述为规范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特制订本章。 9.2 依据9.2.1江苏省关于职称评审相关政策9.2.2江苏省深化职称改革实行评聘分开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011号9.2.3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9.3 职责9.3.1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省院成立专业技术初级职称领导小组,负责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其它专业的中级职称由分院上报省院职称部门统一委托送评;高级职称由省院汇总上报省局职称部门统一委托送评。9.3.2人事管理部门会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职称管理工作。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事信息的审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专业技术水平与材料的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与上报。9.4 要求9.4.1职称申报材料由个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时报人事管理部门及技术管理部门审核。9.4.2管理部门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把关。9.4.3实行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