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小学实验教案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促进我市中小学校进一步重视实验教案,加强实验教案研究,提高实验教案质量,根据年钦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精神,我市在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中考的学生。第三条 凡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试结果分、 五个等级,考试结果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今年录取高中新生的参考。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等次为等次(含)以上才能被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学校以上等级的学校录取。第二章 考试内容和方法第四条 考试内容:严格控制在初中物理、化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探究)实验范围之内,立足于对学生能力的考查,体现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第五条 命题:在初中物理、化学两科中各拟出个实验作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