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公文常见问题解析一、常见错误1、发文机关名称与落款名称不一致。例:公文标题是:中共镇委员会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第三阶段的请示 正文后的落款是: 镇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2005年9月9日2、附件放在公文尾条后。公文尾条包括主题词、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时间及份数等,应放在印制公文最后一页的尾部。附件应在公文尾条之前。3、请示等上行文中,公文尾条中标注“2005年9月9日印发”。因为是上行文,所以应标注“2005年9月9日印”而不是“印发”4、妥否,请批复 后没有标点符号。应为:妥否,请批复。 (特此请示。特此报告。同)5、中共房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意见的通知。应直接以意见形式印发。其为党委系统法定公文,可直接印发。党委系统法定公文共有十四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报、公报、通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二、常用规范性要求1、附件在正文之后(一般是正文后空一行)、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标注。正确的标注方法是:附1: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办公室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