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爆破作业。(二)风险1.爆破器材领用、搬运、加工过程中,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火药爆炸事故。2. 爆破、处理盲炮作业中,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放炮事故。(三)人员要求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2.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3.上岗前8小时内,作业人员不得进行通宵娱乐和酗酒,要保持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四)作业前1.检查劳保用品是否穿戴齐全,严禁穿化纤衣服。2.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携带火种(火柴、火机等物品)下井。(五)作业中1.爆破器材的领用(1)凡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作业人员本人凭爆破作业证登记领取。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填写爆破器材领用申请单,由项目部领导负责审批、签字后方可领取。 (2)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专人使用,不得擅自将爆破器材转让他人,或交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