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和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处理。第三条 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为依据,并符合有关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四条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规划部门主管、相关单位配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五条 市、县(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市、县(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授权或者委托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的机关依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