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需要,实现依法行政,维护本单位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交往中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一、乙方指派本所*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职责:1、为报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决定的重大决定、重大事项,以及甲方作出撤销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等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参与甲方规章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涉及公众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提供服务和提出意见;5、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数额5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6、参与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