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公司消防队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消防队建设和管理,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和环境、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对消防队的管理。3 管理规定3.1 消防队伍管理3.1.1消防队伍实行专职消防队与兼职相结合,专职消防队合属护卫队,实行专职消防与护卫双重职能,护卫队人员既是专职消防员又是护卫队员;兼职消防员由其各隶属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应紧急需要时,由消防队按规定程序调配使用。3.1.2安全环保部对消防队伍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专职消防人员和各部门兼职消防人员名单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其人员出现变化,应在人员变更后24小时内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兼职消防员同时报消防队备案。3.1.3专职消防队员应熟练掌握消防技能,公司安全环保部考核,持证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上岗。消防队员实行昼夜24小时分班轮流执勤制度,护卫队员执勤期间随时待命消防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和应答迅速,电话铃响声3次内必须有应答。3.1.4 专职消防队员在执勤纪律3.1.4.1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