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检查陪检制度当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科室护士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陪检人员陪检。为防范和处理病人在途中或检查时发生意外,特制定陪检制度。1、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病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病人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2、检查前:对门急诊患者应根据病情、行为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由本科室护士陪检;对住院病人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均必须陪检,由陪检中心护士负责。3、陪检人员要了解病人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等,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必要时随带急救物品。途中,陪检人员应注意病人的适当体位,严密观察病情,注意道路、车辆、搬运器材的搬运方法和速度。4、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送检科科主任和相关科室协助抢救。5、检查后:陪检人员及时将检查时有无发生特殊情况向科室护士汇报,向患者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