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和其他资金。第三条 公司至少应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