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锚喷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喷支护作业的人员.二、上岗条件第2条 锚喷支护工,喷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3条 喷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第4条 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搅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三、安全规定第5条 执行锚杆支护工第5.6.7.9.10.11.12.14.15条规定.第6条 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子。第7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第8条 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过程要求.第9条 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没,必须加强临时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第10条 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第11条 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1. 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