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标准化管理评审制度1.目的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满足预定的目标,是否满足矿山自身、投资方、员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 有限责任公司对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3.职责3.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3.2矿山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管理评审活动,向总经理报告系统的运行情况;3.3安全员负责评审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并负责对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工段长负责准备并提供与本工段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纠正、预防措施。4.工作程序4.1 管理评审计划4.1.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4.1.2 矿山综办室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矿山厂长审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批准。计划主要内容包括:a)评审时间;b)评审目的;c)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e)评审依据;f)评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