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对XX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和管理。3.职责3.1矿山是公司矿山危险源的归口管理单位,应依据有关标准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3.2矿山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并建档留存;3.3各工段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危险源进行分析和管理。4.工作程序和要求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4.1.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范围涵盖所有的过程、活动(包括相关方的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并考虑了: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以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风险。4.1.2辨识与评价方法 1) 选择与企业相适应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并确保方法的适应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及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