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3.2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3.3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4 职责 4.1公司安监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4.2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4.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4.3.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4.3.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