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规范和加强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研发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桂财教200738号),以及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桂政办发201533号)、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61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柳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研发经费来源于市本级财政拨款,是市人民政府为支持科技创新与发展,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一般以无偿资助的形式给予支持。本办法主要针对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研发经费,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规定另行制定。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三条研发经费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在项目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