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领导干部带班管理;本制度引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相关条款和要求。3、职责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及考核;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定期组织对本制度进行修编和发放。4、内容4.1术语、定义:领导:是指公司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现场带班:是指公司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公司领导现场带班: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4.2带班主要职责:4.2.1公司级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