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试点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医院成立由主管业务院长任组长,由人事管理、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药学部门、试点专业科室主任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成 员:秘 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办公室负责人:(二)临床药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积极完成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制的试点工作任务。2、负责制定本院临床药师制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临床药师的各项工作。3、负责对各试点专业科室所建立的医疗小组(由医、药、护组成)进行相关试点工作文件的学习培训。4、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不断修订改进,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临床药师岗位设置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现选取六个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专业(呼吸科、普外科)、肾移植科、肿瘤化疗科、神经内科、血液科,设立有临床药师参加的临床专业医疗小组,开展工作。临床药师及临床专业设置如下:(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业内科组组 长:成 员:临床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