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集团公司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文件精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瓦斯实现零超限为目标,加强瓦斯零超限制度建设,促进煤矿瓦斯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遏制较大瓦斯事故、减少一般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十六字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十六字体系。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四个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