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学习制度 为建立我局政治业务学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局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以优良的业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形式局机关学习分集中学习、自学两种形式。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范围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机关夜校、周末课堂为载体,坚持每周集中学习。采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相结合,专题讲座、学习讨论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习成效。机关夜校学习时间为每周四下午4:00-7:00;周末课堂每月两次,学习时间为周六上午9:00-12:00。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集中学习时间、内容、参学人员范围。 (二)自学 在集中学习的同时,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之余要认真开展自学,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文稿、理论文章等。 二、学习内容以加强干部政治理论、文化素养和提升专业水平为目标,深入系统学习政治理论、上级部署、工作重点和业务知识。每月最后一周由局人事科、机关党委在充分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月学习、讨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