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1. 总则1.1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维护良好的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福建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晋江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碍鳝绢。1.2 本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公平、优化布局、服务社会原则,根据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确定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锯鳗鲮。1.3 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是指申请人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烟草制品零售点应当设置在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取得占道经营证明的书报亭、铁皮屋等场所,视为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在工商登记注册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