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凤小学保障教育公平制度第一条为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编班是指学校日常教学和班级行政管理的学生编班。第三条各年级学生(包括新生)实行常态编班,按照男女生比例、父母文化程度、学前教育程度等因素相对均衡原则随机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不设重点班,不擅自举办实验班,不分区内、区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学校不为编班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在编班前如学校组织考试、测试,学生应当拒绝参加。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第四条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再重新编班。个别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可以调班,但年级调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一律不得调班。第五条学校统一采取先确定班主任,再均衡配备各科任课教师,然后将学生均衡分到班级,最后由班主任抽签确定班级的办法编班。鼓励学生家长、教职工代表参与编班过程,实行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