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及费用报销暂行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员工队伍结构,提高全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员工参与文化知识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考核的积极性,提升特殊岗位上岗持证率,以更好的技术水平为师生服务,全面提升公司服务质量,结合公司培训计划和经费状况,特制订本规定。一、学历、学位进修1、适用范围: 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人员及部分其他用工形式的骨干人员。2、学历、学位进修是指通过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主要包括:大专以上学历(限国民教育)或学士以上学位。3、根据“学以致用”的原则,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的人员,报考专业应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与本岗位的工作特点保持一致。4、审批程序:每年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部门员工进修计划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由总公司领导审批。5、费用报销:凭国家认可的符合培养专业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公司报销50%学费,不含书费、上机费、论文答辩费等。6、员工在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后(服务期限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5年)方可享受费用报销,如签订服务协议后因个人原因调离公司,应向公司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