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峰初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1.检查督促教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