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管理规范为了加强我校教学档案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教学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学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教务处教学档案归档范围1、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规定、条例、通报、重要通知等;2、本院关于教学工作的各种制度、办法、规定、条例、重要通知;3、关于教学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统计汇总表;4、教学工作及教务处会议记录及大事记;5、历年全院基础、专业课程试卷;6、本院各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践技能考核方案;7、各学期课表、课程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9、专业设置申报材料、报告、批复件;10、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估结果;11、教学研究杂志、教学改革方案、教学改革资料汇编;12、教学研究获奖及优秀教学成果奖励评选材料;13、有关教学研究方面的管理文件;14、校历、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书、课表、开课一览、选修课课表、选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