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特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全日制大、中专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第三条 教师执行本规范的情况是对教师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第二章 基本要求和师德修养第四条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 第五条 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遵循教学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第六条 服从工作需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教书与育人、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个人与集体等关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第七条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怀热情,关心爱护。要结合教学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第八条 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以优良的思想品德、高尚的情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