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岗位责任制是指单位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股室职能,将单位、内设股室以及每个人岗位的职责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第四条 XXX交通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实施。(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三)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四)负责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