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北京新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促进劳动管理及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招聘 (1)员工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员工招聘由用人部门提出缺岗情况、素质要求,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编制招聘计划并统一对外颁布招聘信息。 2、员工录用 (1)公司对具备下列各项条款的希望就业者中按规定提交全部所需要文件的人员,实施录用招聘工作。 满16周岁以上,已结束了义务教育,现在不在学的人员; 按公司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 与其他任何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2)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初审应聘资料,择优推荐给用人部门。 (3)由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 (4)由公司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审核,并根据审核的情况,确定录用审批意见。 (5)根据公司领导的审批意见,由办公室办理有关应聘员工录用手续。 3、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