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提升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2.0.6 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1.9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4.0.11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5.0.1 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一、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二、楼梯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2水平荷载。三、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超(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四、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