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 全员绩效考核第一条目的1、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在一定时期的工作能力、表现、态度及业绩等。2、为员工岗位、薪资的异动、奖惩等提供客观依据。3、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劳动生产率。4、促进公司与员工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提高管理水平。3、为公司的组织规划提供信息。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规定所述部门经理包括总部部门经理(含副职)、各连锁酒店经理(含副理)。第三条工作职责 :1、总经理制订各中心总监考核标准,中心总监制订所属部门经理及连锁酒店经理的考核标准,各部门经理/连锁酒店经理制订所属各岗位的员工考核标准。2、总经理考核总助、总监。3、中心总监考核所属部门经理/直营酒店经理; 4、部门经理/酒店经理考核所属部门员工;5、连锁酒店经理可以授权副理考核其所属员工,但汇总结果需经酒店经理签字确认。6、依据考核结果,员工的奖惩、任用与发展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后执行。7、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工作计划与安排、考核结果的汇总和管理。第四条作业程序1、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