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招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劳务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招标的行为,确保集团公司的有效资源得以合理利用,降低管控成本,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集团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程招标是指按照公司或者项目的经营管理计划,将符合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以竞价方式取得工程施工资格的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第二节 基本准则第四条 工程招标、材料招标、设备物资类招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性价比最优原则。在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及产品或服务的综合性能后,确定中标单位、供应商。第六条 整体招标原则。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第七条 保密原则。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有关信息和文件的转播范围只限于有关参与人员及招标领导小组,每个人均有义务保密,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第三节 管理职责第八条 集团成立招标小组对招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九条 招标小组由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