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费用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预算的编制及审批第一条 每年11月1日前,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的职能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并根据编制人数核定行政费用预算,加批分管本部门的副总经理意见,上报本级综合部。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的领导层的业务费列入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由综合部负责编制并进行汇总。第二条 每年11月15日前,各项目的综合部、财务部、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完成对本项目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核,附上本项目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工作节点等基础资料,上报筹建处综合部。筹建处综合部、财务部、领导层完成对本筹建处各职能部门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核,附上本筹建处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工作节点等基础资料,上报管理中心综合部。第三条 每年11月30日前,管理理中心综合部、财务部、领导层完成对各职能部门及筹建处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核,附上管理中心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工作节点等基础资料,上报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管理中心综合部、财务部、领导层完成对各项目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批,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