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齐全,规范档案的借阅和使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第三条 文件材料整理1、根据各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编制科学的分类方案,包括行政、人资、财务、工程资料、科技、案件、荣誉证书等。 2、根据文件材料所反映的不同问题,区别不同保管期限,进行系统整理,合理组卷。 3、建档、立卷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对每宗原始文件材料进行仔细校对、核实,杜绝遗漏、损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案卷编目要正确,案卷题名要简明准确,在立卷过程中做到字迹清楚、端正、规范,案卷装订整齐、规范。 5、在建档过程中,如发现文件材料的内容有缺失,应暂停立卷,集中交有关部门补正,经补正完整后再立卷。 6、立卷后的档案,应做好数量清点工作,及时登记入库。第四条 文件材料归档 1、归档范围: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