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各项管理,保证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请集团各单位遵照执行。第一条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一、执业资格 1、项目经理人选,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应具备执业的技术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具有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的经济管理水平,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3)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保证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现。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工程管理专业大专以上文化;具有10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2)能独立解决施工过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3)能指导编写和审核项目施工方案和特殊部位的施工方案,并负责实施;4)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