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 年度中高层管理人员专项目标责任书(C版) 为确保集团总部下达的年度专项目标的实现,集团总部(以下简称甲方)授权 为集团 中心的目标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该中心的经营管理。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20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目的建立集团领导下的总经理(经营目标责任人和专项经营目标责任人)负责制,推行企业“三树三助”管理政策、“四基定位的成本控制办法”和“六共管理的执行原则”以及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充分调动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的有效监控,推动下属公司乃至整个集团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增强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兄弟执行团队,从而为实现集团第三阶段发展目标和“一三五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治理模式(一)乙方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