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劳动用工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职工各执一份。(一)首次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1、新入职的一般职工,订立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招聘的科级以下(含科级)管理人员,订立三年期限劳动合同;3、新特招大学生(全日制正规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订立五年期限劳动合同;4、招聘的特殊岗位人才和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订立五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