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银行管理办法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回收,提高垫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各单位资金管理意识,满足钢构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基本原则1、对各项目部按项目建立内部银行账号、对加工厂和独立核算部室按综合收支建立内部账号。实体单位资金收支两条线、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垫资资金有偿占用、内部银行余额指导分配。2、内部银行账号是公司内部管理的虚拟账号,项目资金最终审批控制权为公司主管经理,内部银行运行不影响坚持资金审批一支笔制度,项目资金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支付。内部结算支付如吨钢加工结算款,资金是在内部银行内流转,项目经理(厂长)签字后,内部银行即可办理转账。第二条账号设置1、项目部按单位在首建钢构和首嘉钢构各设一个一级账号,按项目设一个或多个二级账号。2、加工厂和独立核算部室设一个一级账号,不设二级账号。第三条资金构成1、北京地区项目部资金余额由单项目或多项目资金余额汇总构成;单项目资金构成包括资金收入、资金支出、资金余额。资金收入包括:项目收到的预付款、进度款,项目垫资收到的借款。资金支出包括:项目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