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档案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部门、各子公司:集团公司办公室依照档案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起草的档案治理实施细则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现将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档案治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档案治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档案治理工作,使我公司的档案治理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此通知附:档案治理实施细则集团公司办公室2010.5.10档案治理实施细则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档案治理工作,有效地爱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使档案治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一、集团公司资料归档范围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一)政府机关或行业治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5、其它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