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煤炭产业调度管理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各种信息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国家及鲁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调度管理必须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其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经营、建设、信息管理为中心,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建设任务全面均衡、安全发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调度管理实行分层次的专业管理。建立以公司、煤炭项目公司、煤矿项目(煤炭项目公司和煤矿项目以下统称为“所属单位”)三级调度管理体系。其中煤电一体项目煤矿调度管理层级是公司、煤矿。第五条 所属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调度管理机构,配齐专职调度管理人员。如因矿井建设初期人员较少等原因不能独立设立调度部门,应指定有关部室和专人负责调度业务。第六条 各级调度人员的配备要严格把关。下属单位对调度部门人员调整或配备必须征求上级调度部门的意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