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类处罚条例文件编号ZD/ZD-RL-16版次/修订状态C/0生效日期2007-12-01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公司纪律,加强管理,增强内控机制,以保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干部。三、处罚的种类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解聘、开除等。 四、处罚(一)处罚的实施部门1、各职能部门部长级(含部长)、各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处罚,须报请总裁签批决定;2、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所受行政处罚,须报请董事长签批决定;3、对重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责任者处罚,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做出处理决定或建议;4、上级可以依据集团制度对下级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各单位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处罚需报集团备案;5、与违纪性质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负有管理、考核、奖罚责任,应对危机情况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定案、及时提出书面处罚意见,报签批人签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二)处罚的管辖和适用1、行为构成犯罪,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