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总 则11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有关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结合集团杭州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各公司在各项业务和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字资料及其它相关物品的总和。其构成内容包括各类会议记录、收发文等文书资料、经营规划、设备资料、法律文本、工商税务、财务会计、科学技术、人力资源、合资合作、基建工程和行政总务等方方面面的历史记录。13 档案管理是公司基础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反映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14 公司档案管理坚持“集中统一、高效有序”的原则。15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具备档案管理工作所要求的专业常识和工作能力。16 档案管理工作由集团杭州各公司总负责人统一领导,公司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办公室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对各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办公室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