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产品销售(原材料供应)合同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保证公司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规范公司对外合同、协议的签订,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全面履行,作到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防范合同的疏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特制定本规定。2、公司销售中心是产品销售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的统管部门。其职责是:2.1制定、完善本单位有关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相关文件。2.2指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处理合同纠纷,定期向领导报告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2.3对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领导及时提供统计分析资料。2.4总结和推广合同管理的经验。3、 合同的内容要求3.1订立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协议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司的利益。3.2订立经济合同、协议,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为公司创造最佳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