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 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质量,以达到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办函20*号文)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档案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文书、会计、科学技术、人事、声像、实物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和逐级分散”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类文书档案的整理,建立和管理公司综合档案室,指导其他部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业务档案由各部门负责按要求整理。第二章 档案的收集整理第四条 凡是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属收集范围。(一)文书档案:公司会议议程、决定、措施、工作安排、报告、请示批复、大事记、组织建设、党团员、职工名册、党员、职工教育、先进评定、人员调整、职称评聘、转正、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