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1、机动车维修记录格式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为法定格式,江苏省内通用,大小为32开纸,内芯32页组成。(封面见下图)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将每次维修或养护机动车的日期、“症状”、诊断的数据、诊断的故障原因、修理情况等内容进行记录。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承修的机动车应当进行修前诊断、确定故障,制定维护和修理方案,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内容应当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4、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的,托修人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5、机动车车主应随车携带、注意保存好机动车维修记录,修车时主动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或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 南通圣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机动车维修合同制度1、江苏省机动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作,推荐使用。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与托修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