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燃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煤炭质量验收管理的职责、内容、检查与考核等。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煤炭质量验收管理工作。 2 职责及分工2.1 燃料管理部职责2.1.1 负责对进厂和入炉煤炭质量验收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2.1.2 应经常到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2.1.3 负责对进厂煤检测报告单进行审核确认,负责煤质异常处理工作。2.1.4 负责组织公司煤质复议工作。2.1.5 负责每月抽取10份存查样进行内部核查,并对样品重新编码,指定专人进行化验操作。2.1.6 负责不定期组织人员赴供方矿、站台对燃煤进行抽检,加强源头质量管理。2.2 生产技术部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负责机械采制样装置的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2.3 质检中心职责2.3.1 负责进厂煤化验、入炉煤制样和化验工作。2.3.2 负责煤检室的归口管理,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2.3.3 参与进厂煤质量复议工作。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