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3.术语解释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酒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3.2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等项目配套的消防、安全和环保设施,必须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规划设计、同时进行建设施工、同时进行竣工验收和投用”制度。4. 职责4.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2 行政部对本酒店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酒店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核、检查、备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