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推动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号)精神,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号)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是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自治区级最高成果等次评定,分为综合工程成果和专项工程成果两个类别。综合工程成果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优秀建筑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专项工程成果包括: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优秀人防工程、优秀建筑结构、优秀建筑环境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