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序号项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条、第条规定的情形。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企业申请经营处方药,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申请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应为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并符合所在地特殊药品经营布局要求。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平方M,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