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第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与公文处理的工作人员,含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其他部门有关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为领导、为基层、为学校服务的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忠于职守,廉洁正派,依法办事。第三条 具体承担公文处理的处室在公文处理过程中,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第四条 公文处理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集体办文的原则,主要包括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五条 我校党委和行政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公告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