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边远山区就业毕业生代偿工作的注意事项各位毕业生: 请大家仔细阅读“附件关于做好边远山区就业毕业生代偿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的通知(京教助号)”和“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京财文号)”,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工作,注意事项如下:.请毕业生按照要求将附件北京市市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好,盖工作单位公章。交纸质版份。申请表的各项信息请认真填写正确。.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份。.毕业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份(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此项工作是每年月日开始上报到北京市资助中心,请同学们务必在月日至月日将材料整理齐全交至学校学生处。联系人:郭老师学生处电话附件:关于做好边远山区就业毕业生代偿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北京市市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京财文号)附件京教助号关于做好边远山区就业